
12月26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秸秆焚烧”工作中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问题突出的卧龙区、宛城区、社旗县进行公开约谈,通报其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12月份以来,省、市督查组发现我市辖区秸秆焚烧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焚烧秸秆问题交办后,仍有一些县区重视不够、监管不力,焚烧现象仍未得到有效遏制。督察中发现,卧龙区存在6处焚烧火点、宛城区存在7处焚烧火点、社旗县存在2处焚烧火点。三个被约谈的县区负责人在会上做了表态发言,表示将迅速行动,针对约谈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严肃查处,严防再次发生焚烧现象。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下一步,我市各县区将加大日常巡查,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组织力量对积存秸秆进行清理清运,从源头上杜绝焚烧现象,对于重点区域,要派驻专人到田间地头,24小时值守、巡查,第一时间发现焚烧苗头,及时扑灭。进一步加强督察处罚力度,利用好“蓝天卫士”系统,24小时监控,组成专门督查组,进驻各县区深入开展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及早遏制露天焚烧秸秆反弹势头。
同时,充分运用各种处罚手段,对秸秆焚烧行为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处罚到位。市环境攻坚办将进一步加大对焚烧秸秆行为的督查和处罚问责力度,即日起,发现一处火点,对辖区政府(管委会)实施财政扣款50万元,并对辖区乡镇(街道)和县区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党政纪处分,启动问责机制。(记者 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