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近日向五大发电集团等发电企业、两家电网企业、水规总院下发了《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电价的征求意见函》。和前一轮发给各省级政府征求意见稿相比,分布式光伏标杆补贴有一定程度的上调。光伏业内人士认为,意见函提出了非自然人项目补贴发放审批程序,按照光伏电站的方式执行,电网企业不再垫付,或将令分布式光伏推广变得更加困难。日前已有消息传出,国网公司对于2015年3月以后投产并网的非自然人分布式项目,将暂停垫付0.42元/千瓦时的可再生能源补助资金,并按照(第六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制管理。但电网公司方面尚未对此进行证实。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政研部主管彭澎表示:“此前,南网公司不垫付补贴,但国网公司是垫付补贴的。如果电网公司明确不再垫付补贴,对于分布式光伏发展来说,难度确实又进一步加大了。”对于补贴标准,彭澎表示,以目前0.42元/千瓦时的补贴标准来看,补贴标准不宜再降。“正式版本预计应该很快就会出炉。”值得注意的是,17日国家发改委已召开了一次有关新能源标杆电价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受邀企业与收到新一轮征求意见稿的企业完全吻合。与会代表表达了不希望新一轮标杆电价降幅过大的意见,还希望对新项目的时间限制从2017年1月1日延迟到当年6月30日。(据《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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