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露天焚烧秸秆垃圾问题负有监管责任
我市对26人严肃问责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根据《唐山市秸秆垃圾禁烧管理办法(暂行)》,我市继续对发生露天焚烧秸秆垃圾问题负有监管责任的有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共涉及3个县区26人。
一、2月6日,丰润区七树庄镇G25高速道东多处大面积焚烧秸秆,给予七树庄镇副镇长张海燕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大令公村委会委员张凯华全镇通报批评,扣发6个月绩效工资。
二、2月11日,路北区韩城镇中门庄村焚烧秸秆,给予包村干部王红英(副科级)行政警告处分,给予中门庄村党支部书记孙晓宇党内警告处分,对中门庄村委会主任孙福安约谈并扣除1个月绩效工资。
三、2月12日,路北区果园乡娘娘庙村、赖旺庄村焚烧秸秆,给予果园乡党委委员郭雅婧(副科级)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娘娘庙村党支部书记王保文、村委会主任侯永新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赖旺庄村党支部书记吴兰华、村委会主任刘建松党内警告处分。
四、2月12日,丰润区七树庄镇唐承高速新宝泰钢铁公司西北方向、丰润西出口处焚烧秸秆,给予七树庄镇副镇长张海燕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沙河铺村委会委员果希铁党内警告处分。
五、2月12日,丰润区银城铺镇京哈高速丰润服务区北侧200米处焚烧秸秆,给予银城铺镇副镇长杨素辉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谷家园村治保主任张艳伟全镇通报批评,并扣发3个月工资。
六、2月12日、13日,丰润区丰润镇京哈高速向长深高速变道北侧200米处、高各庄村、京哈高速沈阳方向下西外环高速处3处焚烧秸秆,给予丰润镇副镇长潘永生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高各庄村党支部书记张志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2月13日,丰润区石各庄镇庞庄子村南焚烧秸秆,给予石各庄镇副镇长戴勇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庞庄子村村民代表姚立华全镇通报批评,并扣发3个月工资。
八、2月13日,丰润区丰润镇京哈高速148公里处北侧约500米处焚烧秸秆,给予丰润镇副镇长潘永生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南台村村民代表周兴军全镇通报批评,并扣发3个月工资。
九、2月13日,路北区韩城镇店子村焚烧垃圾,给予包村干部王红英(副科级)行政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店子村党支部书记马军、村委会主任王焕清党内警告处分。
十、2月14日,丰润区丰润镇卢各庄村东焚烧垃圾,给予丰润镇副镇长潘永生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卢各庄村委会主任陈得浮全镇通报批评,并扣发6个月绩效工资。
十一、2月15日,丰润区杨官林镇高速路旁焚烧秸秆,给予杨官林镇副镇长宋立宇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破寺村村民代表李守义全镇通报批评,并扣发3个月工资。
十二、2月15日,迁西县白庙子乡白庙子村三抚路桥头河北森源对面焚烧垃圾,给予白庙子乡副乡长刘建军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白庙子村包村干部郭振俭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白庙子村党支部委员王兴华党内警告处分。
(师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