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19日主持召开国常会决定,在一季度已出台降费2000亿元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以下减税措施: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从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6%三档;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于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微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到75%;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试点,从今年1月1日起,对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从今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上述六方面措施全部到位后,加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今年前4个月翘尾减收,预计全年将再再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税负3800多亿元。(据《证券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