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短短3年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标准从6万元、20万元、30万元逐步提升到50万元。《通知》指出,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通知》明确了享受优惠政策企业的范围,比如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中国社科院工工经所副研究员黄阳华表示,中国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正是因为逐步认识到小微企业的重要性。在黄阳华看来,2019年之后,此次公布的减税优惠大礼包仍应持续。(据《中国新闻网》) |